标题:乐山最新干部任前公示为进一步优化乐山市干部队伍结构,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根据乐山市委相关文件精神,现对以下同志进行任前公示:一、公示对象简要情况 李明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现年45岁,现任乐山市某部门副职。
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,党性观念强,工作认真负责,具有一定的领导和组织能力。
二、任前公示的相关事项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,现对李明同志拟任职情况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,或发现有不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情况,请向相关部门反映。
1. 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,不得借机诽谤诬告。
2. 反映问题的方式以书面或面谈形式向我委反映,具体联系方式如下:乐山市某部门干部人事处,联系人:XXX。
3. 公示期限:从公示之日起7天。
三、任职理由及任前准备事项 鉴于李明同志的工作表现和任职资格,经研究决定,拟提拔其为某部门正职。
为确保任职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提醒李明同志在任职前需完成以下准备工作:1. 加强学习和锻炼。
新岗位对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李明同志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实践,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,以更好地适应新岗位的要求。
2. 做好思想准备。
新岗位的工作压力和责任会相应增加,李明同志需做好思想准备,勇于担当,积极应对各种挑战。
3. 加强团结协作。
新岗位需要与多部门、多人员协作完成工作任务,李明同志需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交流,增进团结协作,形成工作合力。
四、其他事项 在公示期间,如无异议,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。
同时,也希望广大干部群众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,共同推动乐山市各项事业的发展。
在此,我们也提醒广大干部群众,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、纪律观念和全局观念,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为乐山市的改革发展贡献力量。
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,为乐山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。
在此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我们将始终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。
附件:无乐山市委组织部 日期:XXXX年XX月XX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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